“发票必须盖上发票专用章才算有效!”这个概念基本上是正确的,我们在收取到发票或是开具发票时,一定要检查发票上是否有发票专用章,但是每种发票是否都需要盖上发票章才算有效呢?不一定,这两种发票则不需要盖章也是有效的,一起来看看。
1、通过税务Ukey开具的电子专票;
2、增值税电子普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84号)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电子发票是从2015年开始全国推行,纳税人可通过开票系统直接开具,再通过二维码,邮件等方式发送给用户即可,用户也可直接查看或自行打印出来,一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且电子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我们在收到电子发票时,就可以通过电子发票的电子签章和票面信息来确定发票真实性。因此我们遇到这两种发票是可以不用盖发票章的,除此之外则都需要。以上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关注用友好会计官网,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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