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母公司想对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改为分公司,要怎么做处理?
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也就是相当于把全资子公司注销后,将其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都转入母公司
一般做法是先把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均转入母公司(其中负债的转移需要依法经过通知、公告债权人的程序),然后再把已经成为空壳的子公司注销。
会计上是作收回投资进行处理,这种方式可以保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而不受到一般企业“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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