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将至,财务人员在年终是最忙碌的,需要对一整年的企业经营状况进行年终终结,报表以及对一些未解决的事项进行收尾工作,在年终账务处理中,常常会遇到跨期发票入账的问题,而跨期发票是怎么形成的呢?
很多企业会将部分费用支出跨年报销,这样就形成了跨期发票的问题,例如以2021年纳税年度为例,企业取得的跨期发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2021年度核算的成本费用,发票的开票日期为2020年度的,经询问,经办人员在2020年末忘记了及时报销。
2)2021年度列支的成本费用,发票的开票日期为2020年度的,经询问,属于2021年结算的部分工程服务款,供应商提前在2020年开票了,经办人员没有及时更换为2021年的发票。
3)2021年末结账前,能够确认属于2021年度的成本费用,但是对应发票无法及时取得入账;
4)2021年末结账后发现,开票日期为2022年度的成本费用发票,实质上属于2021年度的成本费用。
对于跨期发票我们也要做税收处理,建议分情况处理,
处理原则:
①不管跨期发票具体情形如何,把握两个步骤:首先,要区分费用的归属期;其次,明确能否在汇算期内取得发票。
②判断成本、费用的归属期时,遵循权责发生制,不能只看发票的开具日期来判断成本费用的所属期,成本费用应该按照配比原则确认所属年度。
以2021纳税年度为例,分情况处理:
1、成本费用发生在当期
成本费用归属当期并在当期入账,但发票取得在次年:
①发票取得在2022年5月31日之前:正常税前扣除,无需纳税调增。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六条 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②发票取得在2022年5月31日之后:先纳税调增,取得发票后再专项申报追补扣除。实务工作中,通常是在2022年度汇算时直接进行纳税调减。
2、成本费用发生在以前期间
成本费用归属于以前期间,2021年度才取得发票:
①以前年度未入账:2021年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账,将以前的成本费用入账。企业所得税追补至以前年度扣除,实际工作中简化为在2021年当期纳税调减。
②以前年度已入账:计入了以前年度的成本费用,因未取得发票,以前年度汇算时进行了纳税调增,2021年度取得发票,汇算进行纳税调减即可。
以上就是对跨期发票的税收处理方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关注好会计官网,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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