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补亏损方式的会计分录:
1、税前利润弥补: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以前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的亏损应全部挂帐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所以用税前所得弥补往年亏损无需作特别的会计处理。
2、税后利润弥补:无需做会计分录 当年实现的利润从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贷方,然后贷方发生额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借方自然递补。
3、盈余公积弥补: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会计分录:
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年末结转盈余公积补亏时: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