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主要是用于职工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医药费、职工工伤赴外地就医路费以及企业福利部门的各项开支等,而企业在收到开着福利费的发票可以用作抵扣吗?
实际上是不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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